11日6时起珠海务工者入澳免隔离 入境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并进行健康申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1 19:28:36  评论(/)

近日,珠海发布《关于对内地输澳劳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通告》,自5月11日6时起,对经常居住地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居民身份证,或珠海市居住证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入境需遵循相关规定。

通关人员在入境前,需向中资(澳门)职业介绍所协会进行信息登记报备,纳入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名单。未纳入名单的,入境后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同时,需提前到珠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入境前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入境时,通关人员须携带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珠海市居民身份证或珠海居住证。同时,需具有其中一种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包括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采样证明,或粤康码、澳康码显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核酸检测采样证明。

入境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的资格。此外,须保持在广东省内活动,如入境人员不再返回澳门,入境14天后方可离开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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